十四届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十一次会议
3月20日, 十四届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听取关于建议转发《烟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本级部门预算审查监督的若干规定》相关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关于加强文化领域行业组织建设的实施方案》。市委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李胜刚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预算监督是我国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法定职权,是推进民主法制领域改革的一项举措,加强对部门预算的审查监督,有利于规范部门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提高公共资金使用效益。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烟台市要求,学习借鉴周边县市的好做法,结合莱阳实际情况,实施好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本级部门预算的审查监督。会议要求,市本级部门要认真落实预算法定原则,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审计部门要依法加强对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的审计,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的预算监督工作,不断提高全市预算编制、执行和审查监督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会议强调,加强文化领域行业组织建设,是全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积极引导发展和严格依法管理并重,通过明确职能定位、做好培育发展、完善内部治理、强化规范管理等,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有效监管、分级负责、协调配合的行业组织管理体制机制,引导行业组织在服务文化企事业单位、服务广大文化工作者、服务行业发展、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等方面,更好发挥自身功能和独特优势,激发全社会文化创造活力。
会议要求,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新部署新要求,抓紧贯彻落实烟台市改革文件清单,推动各项改革举措在莱阳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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