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着力完善法律援助改革 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莱阳市积极践行“魅力梨乡•法援同行”品牌宗旨,突出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不断优化便民服务措施,持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切实加大对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力度,有效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努力塑造援助利民服务形象。
一是着力强化法律援助工作机制规范。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受理、审批、指派、承办等工作流程,统一格式文书,规范档案管理;制定了来访来电咨询接待、受理申请、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等多项工作制度,对法律援助工作实行全程管理监督,切实把法律援助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把党和政府的这项“民心工程”做好做实。
二是着力推行便民法律援助程序。继续推进便民服务窗口建设,充分发挥“12348”法律援助热线作用,共安排4名业务素质高、执业经验丰富的法援工作人员值班接听法律援助热线,方便弱势群体足不出户,就可以通过拨打热线免费享受高质量法律服务;依托各镇街司法所巩固对法律援助站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定期组织工作站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每个工作站均做到“援助标识统一、规章制度统一、程序标准统一”。凡是涉及老弱病残等符合困难弱势群体条件的案件,实行“优先审查、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依法降低门槛、放宽标准、简化程序,努力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提供电话申请、邮寄申请、上门受理等服务,突出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理念。
三是着力实施案件质量标准管理。将法律援助制度、条件、范围、申办程序等内容,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和司法行政网站,进行公开公示,制定法律案件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法律援助中心对每一个案件都进行阶段性监督审查,认真评定每一个案件质量层次。综合运用质量评估、回访受援人、检查案卷等多种途径,全方位开展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强化案件质量管控,根据案件办理质量将案件评定为合格、良好、优秀三个等级,按等级支付办案补贴,提高援助律师办案积极性。2017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17件,已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已发放案件补贴15余万元,接待法律咨询910余人次,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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