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正气,倡树见义勇为新风,烟台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烟台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我市贾新超、刘尚准、王超、郝腾骄四人为“烟台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
3月29日下午,烟台市2017年度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莱阳)颁奖仪式在市政法委举行。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张雷、莱阳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秘书长于少刚参加了颁奖仪式,为4名见义勇为者颁发了现金奖励和荣誉证书。
张雷说,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在他人生命遇到危险时,挺身而出,舍己救人,这种善举传递了社会正能量。希望大家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珍惜荣誉,戒躁戒躁,继续用实际行动影响他人,为建设平安莱阳、和谐莱阳做出积极的贡献。
近年来,我市不断涌现出一大批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和先进群体,体现了梨乡人民的大德大义和崇高的境界,希望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学习他们的崇高精神,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鼓励支持见义勇为行为。并以受表彰的同志为榜样,学习他们的英雄气概,学习他们舍己为人的奉献精神,学习他们坚持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高尚情操,积极投身到见义勇为事业中来,自觉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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