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大力提升民生保障服务水平
2017-12-11 16:29   作者: 市委改革办   来源:市民政局   阅读:
文字大小:【

 

1516070406832664.jpg



全面推进民政事业改革  大力提升民生保障服务水平


莱阳市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部署要求,强化领导,精心谋划,狠抓落实,全面推进各项民生保障事业改革发展,不断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保障和社会福利体系,民生保障服务水平得到长足发展。

一、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救助标准,推进社会救助改革。莱阳市民政局作为民生保障职能部门,立足本职,不断创新优化保障服务流程,提高救助保障标准,积极落实完成改革试点任务。一是低保救助标准不断提高,农村低保与扶贫实现“两线合一”。2017年,我市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85元提高至58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3480元提高至4260元,城乡低保提标幅度分别达19.6%、22.4%,全年为4890户7559名城乡低保对象,累计发放保障金2046.1万元;积极做好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在认定对象上的有效衔接,不断缩小城乡低保差距,7月份由烟台市政府办统一公布大幅提高提高了农村低保标准,圆满完成“两线合一”工作目标。二是优化改进医疗救助流程,缓解贫困群众医疗困难。在全市22处定点医院推行城乡低保、农村特困“一站式”结算住院医疗救助的基础上,改进城乡贫困患病家庭救助方式,由原来的半年或年底统一申报,改为按月申报,当年度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居民可随时向所在村居、经办单位提交医疗救助申请,大大缩短了领到救助金所需的时限,提高了医疗救助效率。全年为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9950人,发放参加医疗保险资助资金140万元,发放医疗救助金302万元。三是落实“救急难”改革试点任务,缓解贫困居民临时性困难。贯彻落实上级开展“救急难”部署,着力解决群众生活中遭遇的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等困难和问题,对镇村审核上报的临时性困难家庭,统一通过社会化发放,救助51户117人,发放临时救济资金10.7万元,有效缓解了贫困居民出现的临时性生活困难。

二、推进镇街敬老院改革,落实农村特困人员分级供养。莱阳市民政局根据上级部署,积极推动农村特困人员救助方式、方法改革,协调镇街因地制宜推动镇街敬老院和农村特困人员分级供养改革,切实保障了农村特困人员权益。一是积极协调镇街,因地制宜推进敬老院机构改革。2017年,通过印发《莱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镇街敬老院改革的指导意见》(莱政发〔2017〕10号)、《关于镇街敬老院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工作的紧急通知》(莱民〔2017〕28号)等文件,贯彻落实上级改革要求,引导镇街积极探索符合实际的改革途径,我市17处镇街敬老院,目前已有16处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完成改革,通过改革大力提升了供养水平,集中供养的527名农村特困人员生活环境和生活水平得到极大改善。二是改革供养方式、创立评估制度,落实集中分级供养。按照《莱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细则》(莱政发〔2017〕20号)文件,自2017年下半年起,我市农村特困供养生活费按照我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4倍执行;对集中供养人员根据自理、半自理、不能自理分别按我市最低工资的1/10、1/6、1/3拨付护理费,分散供养人员为每人每年5964元,集中供养每人每年自理人员为7932元、半自理人员为9244元,不能自理人员为12524元,相比之前的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3480元、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6000元有大幅度提升;同时结合农村五保供养改为特困人员供养改革,制定评估制度,委托社会第三方开展农村特困人员生活能力评估。目前我市共有农村特困供养对象2447户2511人,其中集中供养农村特困人员519户527人,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1928户1984人,全年累计发放农村特困人员供养资金1242万元。

三、深化改革、依法行政,统筹推进全市养老院质量建设。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部署要求和第14次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关于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的重要讲话精神,我市按照省民政厅、烟台民政局统一安排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通过自查自纠、会议培训、现场调研、经验交流推广等多种形式,在加强养老行业监管、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方面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为今后全面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一是鼓励民间资本投入,推动养老服务床位增长。通过吸引和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及增加财政投入促进社会养老床位快速增长,位于莱阳市经济开发区井冈山中路,占地面积30亩,建筑面积约1.4万平米,投资4000万元,设置养老床位600张的祥福苑老年公寓已正式投入运营;位于莱阳市城厢街道办事处东赵疃村,占地面积25亩,建筑面积约4.6万平米,投资2.4亿元,设置养老床位约1000张的德怡老年公寓,现已基本完工。二是努力拓展养老服务渠道,提升养老服务水平。依托社会第三方开发“莱阳市社会养老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安全防护、家政配送等居家养老服务,目前,已发放一键通手机1500余部,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老人1800余名,累计服务约20000人次。三是承接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推进养老院质量建设。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和行政许可改革下放事项,承接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在全市大力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成立了由民政牵头,联合公安、卫生计生、质量技术监督、市场监督等部门参与的领导小组,明确任务职责,加强工作沟通和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通力合作的工作机制,整改与取缔双管齐下,促进养老机构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使我市养老机构走上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的轨道,确保社会养老机构运营安全。

【 责任编辑: 市委改革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部备案号:鲁ICP备06000158号

主办:中共莱阳市委 莱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莱阳市网络宣传管理办公室
地址:山东省莱阳市委宣传部 邮编:265200 电话:0535-7227739邮箱: lyswlb@163.com

莱阳政府网版权所有未经许可本站所有内容不得转载 Copyright 2008-2011 www.myszlg.com All rights reserved